乘客“开门杀”,佛山司机获刑!车门如何温柔地开?

乘客“开门杀”致人死亡,网约车司机获刑。近日,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,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。

据了解,被告人黄某通过接单平台搭乘袁某到目的地后,在禁止停车路段靠右停车,其时两人没观察后方来车情况,袁某从后座左侧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,与后方正驾驶着电动车前来的罗某发生碰撞,造成罗某死亡。

“开门杀 ”是指不观察就贸然开车门,致使发生碰撞的情况。图源自网络。

顺德区检察院认为,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,负事故主要责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,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。法院审理后,综合考虑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,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
所谓“开门杀 ”,是指车上人员开门时,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,贸然打开车门,致使行人或者车辆发生碰撞的情况。

“开门杀”还极易引发二次事故。据佛山交警部门介绍,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,伤者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,造成二次伤害。此外,被撞的骑行人员倒地后,还有可能会给道路上的其他出行人员造成伤害。 

如何避免“开门杀”,安全地开车门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: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
对于司机而言,司机需要提前提醒乘车人员,下车前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、车辆情况,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。

就乘客来说,除了驾驶人外,乘车人尽量从车辆右侧下车;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,不能一把推开车门。如开车门后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。

行人、骑行者同样要留个心眼,走路时不要顾着玩手机;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,应当减速慢行;对于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,要防范车门突然开启。

知多D

小小的一个开门动作,其实讲究特别多。其中,“荷式开车门法”和“两段式开门法”是最常见的开车门技巧。

荷式开车门法

荷式开车门法(Dutch Reach)是一种源自荷兰的开车门安全技巧,即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。在此过程中,上半身惯性地转动,眼睛会自然而然地往外和往后看,从而减少视觉盲区。

两段式开门法

在开车门前须转头观察后方路况。在确认安全后,先将车门推开一条缝。略微打开的车门,对于行人和骑行者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。经过二次观察后,才能完全打开车门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开车门时可以同时使用“荷式开车门法”与“两段式开门法”,从而实现优势互补,确保万无一失。

采写:南方+记者 邱日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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